1.薪酬协议的期限 2.薪酬分配制度\薪酬标准和薪酬分配形式 3.职工年度平均薪酬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5.薪酬支付办法 6.变更解除薪酬协议的程序 7.薪酬协议的终止条件 8.薪酬协议的违约责任 9.其他事项 | 目的是调整规范薪酬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薪酬水平,保证所有劳动者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社会公平. | 1.为确定年度薪酬增长水平提供依据,有利于企业形成正常的薪酬增长机制 2.引导企业自觉控制人工成本水平 3.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体现政企分开 | 1.符合国家宏观众经济政策,坚持薪酬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和平均薪酬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两个原则 2.不实行全国统一标准,允许各地确定指导线 3.制定薪酬指导线实行协商原则,由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企业家协会研究制定 | 1.经济形势分析 (1)国家经济与政策分析 (2)本地区上一年度经济增长企业薪酬增长分析 (3)本年度经济增长预测以及与周边地区的比较分析 | 2.薪酬指导线意见 (1)上线预警线(用于薪酬水平较高的企业) (2)基准线(生产经营正常有经济效益的企业) (3)下线(经济效益较差或亏损企业,允许有零增长或负增长 | ||||||||||
劳动力市场薪酬指导价位分为年薪酬收入和月薪酬收入,按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三种标准反映平均水平.国家宏观调控由直接控制转向间接调控.1999年始施行 | |||||||||||||||
劳动力市场薪酬指导价位制度的意义:1.为劳动力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方面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提供条件. 2.有利于政府劳动管理部门转变职能 3.有利于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调节地区\行业之间的就业机构构建完整的劳动力市场体系.4.可以为新办企业在确定雇员初始薪酬水平时提供参考. | |||||||||||||||
薪酬集体协商的程序 (3) | |||||||||||||||
1.协商代表的确定 | 2.协商的实施步骤 | 3.薪酬协议的审核 | |||||||||||||
与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程序一致,三方代表 协商代表遵守协商规则,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 | 提出方提协商意向书\时间地点内容,另一方20日内答复.协商前5日内提供资料 提交职代会审议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 | 签订后7内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15日内审查,报送15日后无可生效.后于5日内公布 | |||||||||||||
劳动力市场薪酬指导价位的制定程序:1.信息采集(通过抽样调查方法)2.价位制订(高中低5%-10%)注意事项:坚持市场取向 坚持实事求是 3.公开发布(每年一次6-7月) | |||||||||||||||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9) | |||||||||||||||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负全面责任 2.分管的负责人和专职人员负直接责任 3.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4.各职能部门生产组织负责人对工作范围内负责5.工人在各自的岗位承担遵守义务 |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安全技术知识 2.安全技术法制观念 |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劳动部门 2.产业主管部门 3.用人单位 4.工会组织 |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事故隐患分类 2.事故隐患报告 3.预防与整改措施 4.行政部与企业主管的检查验收 | 安全卫生认证制度 1.特种资格认证 2.安全卫生资格证书 3.密切相关的质量认证,实行强制认证 | |||||||||||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2.伤亡事故报告 3.伤亡事故调查 4.伤亡事故处理 | 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生产防护用品企业许可证颁发、质检规定 2.内部有关防护用品购置、发放等规定 | 劳动者健康检查 1.员工招聘检查 2.企业员工定期体检 | 劳动安全卫生预算 内容/程序 1.建设费用 2.更新改造费用 3.防护用品费 4.培训经费 5.防治费 6.定期检测费 7.工伤保险费 8.认定评残费 | 1.决定总目标和任务下达到中层基层 2.职能部门根据总提出本单位的预算 3.自编本部门内部协调平衡,上报企业委员会 4.经审核汇总成全面预算,下达相关部门执行 5.编制费用预算 6.编制直接人工预算 7.根据企业各项预算表(三种)进行审核 | |||||||||||
积极营造劳动安全卫生环境,是预防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基本对策. 1.营造劳动安全卫生观念环境(建立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安全第一预防国主以人为本成为企业所有员工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作中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2.营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环境(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奖惩分明) 3.营造劳动安全卫生技术环境(直接使用安全技术和无害装置\无害工艺从基础上避免劳动安全卫生事故;完善劳动场设计,实行工作场优化;劳动组织优化) | |||||||||||||||
劳动争议的概念:亦称劳动劳动纠纷,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内容是特定的,因实施劳动法而产生的,有特定的表现形式.团体争议表现为一般劳动关系纠纷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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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会
我是人力资源讲师,主要讲授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课程,除此之外,也讲授企业管理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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