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介绍
简 介 | 2018年9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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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背景:
2018年9月6日,国务院总能管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会议指出,要在确保2018年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见面出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课程收益:
【政策解读】政策详细解读
【熟悉操作】掌握系统添加扣除流程
三、 课程大纲 :
(一)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明细
1、子女教育支出
2、继续教育支出
3、大病医疗支出
4、住房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
6、赡养老人
(二) 扣缴客户端系统操作
1、人员信息采集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3、报表填写
4、税款缴纳
2018年9月6日,国务院总能管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会议指出,要在确保2018年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见面出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的同时,同时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课程收益:
【政策解读】政策详细解读
【熟悉操作】掌握系统添加扣除流程
三、 课程大纲 :
(一)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明细
1、子女教育支出
2、继续教育支出
3、大病医疗支出
4、住房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
6、赡养老人
(二) 扣缴客户端系统操作
1、人员信息采集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3、报表填写
4、税款缴纳
* 课程提供者:中税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