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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介绍

  • 段老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特聘讲师、优秀讲师,湖北省财税职业学院客座教授,中华会计网校签约讲师,《中国税务报》特约撰稿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毕业,某大型税务师事务所做税收筹划多年,注册会计师。

  • 课程详情

           一、培训课题
      普惠性减免新政解读和应用示例【段晖财税课堂】

      二、课程目标
      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5号、鄂财税发[2019]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相继出台了这些普惠性减免新政。
      为帮助学员快速理解新的政策,充分享受国家税收改革红利,特设置本课程。

      三、适用人群
      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人员

      四、课程详情
      (一)增值税普惠性减免新政解读及应用示
      1)、免税收入有提高;
      1、免税收入提高到了多少?月是多少?季是多少?
      2、免税收入如何计算?
      3、示例解析
      示例一:
      甲公司2019年1月—3月收入合计28万元,其中:销售软件收入18万元,专利权转让收入10万元。
      示例二:
      乙公司2019年1月—3月收入合计31万元,其中:销售软件收入18万元,专利权转让收入13万元。
      4、适用普惠性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如何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文化建设事业费起征点是否同步提高?
      6、文化建设事业费如何计算?
      2)、差额征税再少交;
      1、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什么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示例解析
      甲建筑公司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3月收入521.18万元,其中:分包收入490.28万元。
      提示:甲公司差额征税扣除额期末余额为0。
      问:该甲公司本期不含税销售额是多少?在计算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时,如何计算?
      3)、不动产项可另算;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在计算本期免征增值税销售额时,不动产的销售额能否扣除?
      2、示例解析
      示例一:
      某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3月销售货物15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12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138(15+3+12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18(15+3)万元。
      示例二:
      某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3月销售货物15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12万元,合计销售额为30(15+3+12)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18(15+3)万元。
      4)、租金收入可分摊;
      1、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如何计算免征增值税销售额?
      2、示例解析
      问题一:
      其他个人在2018年采取预收款方式出租不动产,一次性取得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的预收租金收入,月均租金超过3万元但未超过10万元的,能否申请退还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对应的增值税税款?
      问题二:
      1、其他个人取得出租不动产以外的其他收入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待遇?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待遇?
      5)、预缴税款也优惠;
      1、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还需预缴税款吗?已预缴的税款可以退还吗?
      2、在一个纳税期限内,小规模纳税人在同一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多个应预缴项目的,应如何计算销售额?
      3、在2019年1月已经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且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该如何申请退还税款?
      6)、纳税期限自主选;
      1、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2、小规模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季改月”、“月改季”情形,什么时间开始生效?
      3、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什么时间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示例解析
      问:我们公司原来属于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从今年的3月1日起成为了一般纳税人,那么公司一季度的申报如何办理,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7)、转登记有新变化;
      1、哪些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在2018年申请办理过转登记,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在2019年能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3、实行“统一核算、汇总申报、分别纳税”增值税征收管理方式的总分支机构纳税人中,符合转登记条件的分支机构能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4、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会计应怎样核算?
      5、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该怎样处理?
      6、转登记纳税人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该怎样处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怎样处理?
      7、示例解析
      问:公司是2018年9月注册成立的,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截止目前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8)、多缴税款可退还。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能否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能否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3、示例分析
      2019年1季度,某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纳税)销售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提供服务不含税销售额9万元,其中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万元。
      1、增值税专用发票8万元全部追回情形时能否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2、增值税专用发票8万元没有追回情形时能否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3、增值税专用发票8万元部分追回情形时能否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二)地方税种普惠性减免新政解读及应用示例
      财税【2019】13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非增值税纳税人能否适用该政策?
      2、契税 、个人所得税 、车船税 、车辆购置税 、烟叶税,能否适用该政策?
      3、该优惠政策的适用期间和减征幅度是怎样的?
      4、该优惠政策的适用时点是怎样的?
      5、该优惠政策能叠加享受吗?
      6、示例解析
      2019年1—3月甲公司发生经济业务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总金额 发票种类 发票税点+广告费税点
    1 A 设计费 99900 普票 2997
    2 B 广告费 100000 专票 6000
    3 C 咨询费 27000 普票 810
    4 D 咨询费 26000 普票 780
    5 E 咨询费 25000 普票 750
    6     277900   11337
    问:
    1、该公司的税费计算是否正确?
    2、正确的税费该如何计算?
     
    五、讲师简介:
    段晖,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特聘讲师、优秀财税讲师,《中国税务报》特约撰稿人,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客座教授。具有23年税务局实战工作经验,被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大型国企和民营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多元化集团聘为常年税务顾问。专业著作《租赁业务双方涉税实务疑难解析》由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最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实务操作示范》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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