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办公厅于7月21日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作为按市场化原则配置资源的政府采购,更应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健全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树立公开透明的现代治理理念,重点贯彻落实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同时让采购人按照项目特性、市场状况,选择适用的交易方式,让多种采购方式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不断探索推动非招标采购方式全流程电子化。
此课程从实务角度出发,以案例的形式来讲解政府采购全过程中的难点和焦点问题。通过课程的学习让广大政府采购业务从业人员掌握最新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解决日常政府采购活动中热点、难点问题。
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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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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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的组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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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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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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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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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过程常见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