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继续教育的有关说明
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继续教育,是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51号) “加强教练员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开发的网络学习项目。
教练员证、职业资格证和继续教育有密切的关系。
一是对于已经取得教练员证的教练员,报考职业资格证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条件。比如,在需要满足国家职业标准关于持有相关驾驶证、安全驾驶经历等基本要求外,持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教练员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教练员,可报考四级;持有教练员证,连续从事教练员工作4年的教练员,可报考三级。
二是对于教练员证超出有效期的教练员,经参加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网络继续教育并取得合格证明,满足相应等级连续工作年数要求,即可报考相应职业资格等级。此外,网络继续教育学时也可作为报名条件中对培训学时要求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