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健康管理师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鉴定的新职业资格证书。
健康管理师是从事个体和群体健康的检测、分析、评估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的专业
人员。
健康管理师是营养师、心理咨询师、体检医生、预防医学医生、健康教育专家、医学信息管理
人员的综合职业资格证书,是健康产业最紧缺的复合型人才。
健康管理师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鉴定的新职业资格证书。
健康管理师是从事个体和群体健康的检测、分析、评估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的专业
人员。
健康管理师是营养师、心理咨询师、体检医生、预防医学医生、健康教育专家、医学信息管理
人员的综合职业资格证书,是健康产业最紧缺的复合型人才。
授课方式:
基础部分——录播,共节课
基础部分——录播,共节课
适用人群: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
健康管理(咨询)公司从业者
各种体验中心从业人员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
医学院校及大、中小学校校医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
健康管理(咨询)公司从业者
各种体验中心从业人员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
医学院校及大、中小学校校医
健康管理师基础知识
1. 健康管理概论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健康管理的基本策略
第三节 健康管理的发展趋势
第四节 基本卫生保健
2. 临床医学基础知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现代医学主要诊断方法和技术
第三节 现代医学主要治疗方法
第四节 临床医学在健康管理中的应用
3. 预防医学基础知识
第一节 预防医学概述
第二节 临床预防服务
第三节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4. 常见慢性病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恶性肿瘤
第三节 高血压
第四节 2型糖尿病
第五节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第六节 脑卒中
第七节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第八节 其他慢性病
5. 流行病学和医学统计学基本知识
第一节 流行病学的基本知识
第二节 医学统计学的基本知识
6. 健康教育学
第一节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概述
第二节 健康相关行为改变的理论
第三节 健康传播
第四节 健康教育计划的设计、实施与评价
7. 营养与食品安全
第一节 营养学基础
第二节 平衡膳食
第三节 保健食品
第四节 食品安全
8. 身体活动基本知识
第一节 身体活动及其健康益处
第二节 现有身体活动指南要点
第三节 慢性病与身体活动
9. 心理健康
第一节 心理健康与心理卫生
第二节 心理健康与心理发展
第三节 常见心理行为问题
第四节 常见心理障碍
第五节 心理健康的维护与促进
10. 中医养生学基础知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常用养生保健方法
11. 康复医学基础知识
第一节 康复医学的兴起与发展
第二节 康复医学基本概念
第三节 康复医学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 康复治疗技术
12. 健康信息学
第一节 信息学概述
第二节 健康信息收集、分析与利用
第三节 居民健康档案概述
第四节 健康大数据和互联网移动医疗
13. 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
第一节 医学伦理与健康管理伦理的定义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 健康管理伦理规范及权利、义务
第三节 健康管理师职业道德
14. 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
第一节 健康保险概述
第二节 健康管理在健康保险中的应用
15. 健康管理服务营销
第一节 健康管理服务概述
第二节 健康管理服务消费行为分析
第三节 健康管理服务营销
第四节 健康管理相关产品
第五节 健康管理服务案例
16. 健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知识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相关知识
传统医疗机构:
医院、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检中心、学校卫生室、养老院
新兴健康产业:
健康管理公司、健康教育咨询机构、康体中心、健康会所
健康管理公司、健康教育咨询机构、康体中心、健康会所
补贴标准:
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申请条件:
自2017年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在学员所在当地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36个月及以上,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规定
为准。
自2017年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在学员所在当地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36个月及以上,具体以当地人社部门规定
为准。
申领步骤:
本人携带健康管理师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到人社局服务
大厅综合业务办理窗口进行办理(证书核发之内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
办机构申请)。
本人携带健康管理师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到人社局服务
大厅综合业务办理窗口进行办理(证书核发之内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
办机构申请)。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证书
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证书,同时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年以上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专学历证书,同时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 年以上
考试时间:
每年三个批次,每个批次提供两轮考试,往年均为4月、7月、11月考试,2020年因为疫情关系,
调整至第一批次2020年10月24-27日,第二批次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第三批次2020年11
月7-8日,具体时间以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为准。
考试形式:
全国统考,人机对话考试
全国统考,人机对话考试
证书颁发:
卫健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人社部职业鉴定中心,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可作为招聘录用、
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升职加薪的重要依据。
卫健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人社部职业鉴定中心,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可作为招聘录用、
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升职加薪的重要依据。
成绩查询:
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均可查询。
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均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