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课程是初学者必备培训体系。
根据各省考务通知确定报名时间。在报名开始后点击进入考试报名入口。
1、阅读报名文件。同意协议即可进行下步操作
2、填写基本信息。姓名、专业、身份证号及相关信息。
3、上传照片。电子证件照片格式有统一要求,根据各地报名系统有所差别。考生可以根据要求下载图片处理器进行修改确保上传成功。
4、检查更正填报信息,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记住报名号以便登陆查询考试相关信息。
审核时请携带学历证书(或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共同进行。
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和高度分散的特点。所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仅仅考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理论和知识水平,而是更注重考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安排:
社会工作师(初级)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
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
参加社会工作师(初级)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社会工作师(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办法国家另行规定)。
各科目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
中级实务为案例分析和方案设计题,能力及法规为选择题。
初级实务与能力均为选择题。
登记
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水平证书持有者按有关规定到指定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和继续教育事宜。
领取
依据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所发布通知为准。
证书办理所需手续:办理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写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对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还需提交单位盖章的《考试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
如果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除考生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如果委托办理证书,除考生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同时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注: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办法的通知》(民发(2009)44号),取得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及时登录进行网上登记,完善个人信息。自取得资格证书三年内未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其资格证书将作为无效证书。